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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的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0-07-05 | 点击数:

积极开展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实践能力。为进一步鼓励本科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计划,推动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蓬勃发展,不断提高竞赛成绩,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在校级学科竞赛或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级学科竞赛中获个人或集体奖励者均在奖励范围。

二、奖励标准

1. 获国家级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1500元;

2. 获国家级二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1200元;

3. 获国家级三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1000元;

4. 获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1200元;

5. 获省部级二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1000元;

6. 获省部级三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800元;

7. 获校级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200元;

8. 其他获奖奖励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三、奖励办法

1.竞赛类别仅指学科专业竞赛,相应的获奖等级由教务处负责认证,具体奖励由学生处实施;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提起修订。

学院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

200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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